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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风歌 先秦 · 无名氏
《家语》曰:昔者舜弹五弦之琴。造南风之诗。其《诗》曰云云。《史记》《乐书》曰:舜弹五弦之琴。歌南风之诗。而天下治。南风之诗者。生长之音也。舜乐好之。乐与天地同意。得万国之驩心。故天下治也。
南风之薰兮,可以解吾民之愠兮。
南风之时兮,可以阜吾民之财兮(上下两联《御览》或颠倒。○《家语》辨乐篇。《类聚》四十三。《白帖》一。《御览》五百七十一、五百九十二。诗记前集四作南风操。又尸子绰子篇、《初学记》一、《御览》九并引薰、愠二韵。○《史记》乐书又云。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。正义云郑云曰:其辞未闻也。索隐。此诗之辞出于尸子及《家语》。○逯案。《史记》已言歌南风之诗。冯衍显志赋又咏南风之高声。步骘上疏亦言弹五弦之琴。咏南风之诗。俱证尸子以后。此诗传行已久。谓为王肃伪作。非是。)
孙颐谷先生勘书图为文伯孝廉戊戌 清 · 何绍基
 出处:东洲草堂诗钞卷六
深柳一碧风差差,天然经纬无乱丝。
烟疏雨浓书自展,蝶倦莺残人未知。
五柳高风邈谁继,流观泛览同心期。
不求甚解求甚解,殊机共妙知无歧。
先生默好深沈思,譬遵周道穷倭迟。
陋儒子雍工作伪,高密郑公真我师。
箸书平近如农织,鼠璞雁鼎无藏匿。
坠文勤辑谢承书,小学详稽弟子职先生学宗康成,谓《家语》《孔丛》皆王肃伪作为难郑之本者,辨駮极详确。又辑谢承《后汉书》五卷、注《弟子职》一卷。)
一官画省司详刑,匑匑治律同治经。
思亲眼望白云白,勘书屋共青山青先生官刑曹,转御史,乞假归养,遂不复出。)
平生风义敦师友,问难冲和气夷厚。
少年全厉谢山樊榭。)屈高轩,晚岁学士。)(明经。)同白首。
遗书丹黄粲盈目,再传尚有文孙读。
幸从画㡧识松髯,宛向经神咨柳谷先生《读书脞录》引《周官》郑注「度西曰柳谷」,及《书》正义郑为「柳谷」,以駮虞翻言郑读为昧之非。)
戴东原赴诏入都 清 · 王文治
 出处:梦楼诗集卷十二
我皇右文古无匹,诏求遗书搜散佚。
维时四千有馀部,先后尽向民间出。
天府璆琳本骈列,穷海珊瑚尤郁律。
宏开四库简朝英,簪黻承明操不律。
犹恐殊才未尽登,还于草泽招遗逸。
乾隆三十八年春,煌煌徵书下蓬荜。
士林喧阗走相告,旷典希逢笑声溢。
我友新安戴夫子康成王肃不足拟。
言从小学订凡将,融会遗经贯终始。
天官夙嗤马迁误,地形不劳章亥履。
名动公卿三十年,却视金紫如脱屣。
昨来辟召首标名,县官叩门促行李。
古者达人无不可,轩冕丘园同一理。
矧兹盛事近代稀,君当一为郅隆起。
红芙出水风清,逢君西湖倒玉瓶。
高松谡谡晚山黑,杨柳漠漠澄波青。
不须苦恋蘅杜馨,即看云路翔修翎。
他年乘传回驷马,故人正卧南窗下。
家语序 西汉 · 孔安国
 出处:全汉文 卷十三
《孔子家语》者,皆当时公卿士大夫及七十二弟子之所咨访交相对问言语也,既而诸弟子各记其所问焉。
与《论语》《孝经》并时。
弟子取其正实而切事者,别出为《论语》,其馀则都集录之,曰《孔子家语》。
凡所论辩疏判较归,实自夫子本旨也。
属文下辞,往往颇有浮说,烦而不要者,亦繇七十二子各共叙述首尾,加之润色,其材或有优劣,故使之然也。
孔子既没而微言绝,七十二弟子终而大义乖。
六国之世,儒道分散,游说之士,各以巧意而为枝叶。
孟轲、荀卿,守其所习。
秦昭王时荀卿入秦,昭王从之问儒术,荀卿孔子之语及诸国事七十二弟子之言凡百馀篇与之,繇此秦悉有焉。
始皇之世,李斯焚书,而《孔子家语》与诸子同列,故不见灭。
高祖克秦,悉敛得之。
皆载于二尺竹简,多有古文字。
及吕氏专汉,取归藏之。
其后被诛亡,而《孔子家语》乃散在人间,好事者或各以意增损其言,故使同是事而辄异辞。
孝景皇帝末年,募求天下遗书,于时京师大夫皆送官,得吕氏之所传《孔子家语》,而与诸国事及七十子辞妄相错杂,不可得知,以付掌书与典礼,众篇乱简,合而藏之秘府
元封之时,吾仕京师,窃惧先人之典辞将遂泯没,于是因诸公卿大夫,私以人事募求其副,悉得之。
乃以事类相次,撰集为四十篇。
又有《曾子问礼》一篇,自别属《曾子问》,故不复录。
其诸弟子书所称引孔子之言者,本不存乎《家语》,亦以自己自有所传也,是以皆不收也。
将来君子,不可不鉴(元王广谋、明何孟春注《家语》,皆载此序,以为王肃作。又载孔衍书云安国撰次《家语》,值巫蛊不行,则以此序为安国作。毛晋北宋本《家语》,别有《王肃序》全篇,不言安国撰次也,疑此序及孔衍上书,皆后人依托。)
戴胄 北宋 · 张唐英
 出处:全宋文卷一五三○、《历代名贤确论》卷七一、《宋代蜀文辑存》卷一二
贞观中,诈伪资荫者许自首免罪,不首者死。
俄有诈伪者败露,断流以奏之,帝曰:「下敕令死,今断从流,示天下以不信也,卿欲卖狱乎」?
曰:「陛下当即杀之,非臣所及;
即付所司,臣不敢亏法」。
观胄之言,乃效张释之为心也。
然而释之已失对于孝文亦失言于文皇
且人君执天下之柄,可生可杀,威福在己。
古之圣贤,虑人主持崇高之位,而轻于刑罚,故皋陶虞舜戒「惟刑之恤」,周公作《立政》,戒成王以庶狱。
今胄之意,以为即当杀之,非臣所及,谓人君可以不用法而杀人。
使为人主者皆如太宗,固无虑有淫虐之刑;
设使凶暴如桀、纣者,谓有司执法不可委之于有司,乃任情杀人,则恐无辜者无告矣。
者,宜曰:圣人之制,必关盛衰;
王者之法,不枉轻重。
陛下亦不可得而私之,臣岂敢得而专之?
必归之中正,合乎王极,使人无冤枉。
奈何其意反谓为君者用法不必慎,为臣者用法须慎?
王子雍谓轻于为君而重于为臣,其胄之谓乎!
风俗通义佚文卷:氏姓下 其三 东汉 · 应劭
 出处:全后汉文 卷四十
雍氏,文王子雍伯之后(《广韵》三《用》)
侍郎曹长思 曹魏 · 应璩
 出处:全三国文 卷三十、文选卷四十二
白:足下去后,甚相思想。
叔田有无人之歌,闉阇有匪存之思,风人之作,岂虚也哉!
王肃以宿德显授,何曾以后进见拔,皆鹰扬虎视,有万里之望。
薄援助者,不能追参高妙,复敛翼故枝,块然独处,有离群之志。
汲黯乐在郎署何武耻为宰相,千载揆之,知其有由也。
德非陈平,门无结驷之迹;
学非杨雄,堂无好事之客;
才劣仲舒,无下帷之思;
家贫孟公,无置酒之乐。
悲风起于闺闼,红尘蔽于机榻。
幸有袁生,时步玉趾樵苏不爨清谈而已,有似周党之过闵子。
夫皮朽者毛落,川涸者鱼逝,春者繁华,秋荣者零悴,自然之数,岂有恨哉!
聊为大弟陈其苦怀耳。
想还在近,故不益言。
白。
王侯在丧袭爵议 曹魏 · 王肃
 出处:全三国文 卷二十三
魏尚书奏以故汉献帝嫡孙杜氏乡侯刘康袭爵,假授使者拜授,素服夺情议。
案《周礼》:「天子公卿诸侯,吉服皆玄冕朱裹,玄衣纁裳;
有丧凶则变之,麻冕黼裳。
邦君麻冕黼裳」。
云麻冕者,则素冕,麻不加采色。
又变其裳,亦非纯吉,亦不纯凶。
汉氏承秦,改六冕之制,以玄冠绛衣一服而已。
有丧凶之事,则变吉服,以从简易。
诸王薨,遣使者拜嗣子为王,则玄冠衰绖,服素以承诏命,事讫然后反丧服。
考之前典,则差《周书》,论之汉室,则合常制。
王肃议,尊者临卑,不制缞麻,故为之素服。
处三年丧,在缞绖之中。
若因丧以命之,则无复素服,若以尊崇王命,则吉服以拜授。
案《尚书》:「康王受策命,吉服而受之。
事毕,又以吉服出应门内,以命诸侯。
皆出,然后王释冕服」。
故臣以为诸侯受天子之命宜以吉服,又《礼》:「处三年之丧,而当除父兄之丧服。
除服卒事,然后反丧服」。
则受天子命者,亦宜服其命服,使者出,反丧服,即位而哭,即合于礼,又合人情。
诏从之(《通典》七十二)
谏征蜀疏太和四年 曹魏 · 王肃
 出处:全三国文 卷二十三
前志有之,「千里馈粮,士有饥色,樵苏后爨,师不宿饱」,此谓平途之行军者也。
又况于深入阻险,凿路而前,则其为劳,必相百也。
今又加之以霖雨,山坂峻滑,众逼而不展,粮悬而难继,实行军者之大忌也。
曹真发已逾月,而行裁半谷,治道功夫,战士悉作。
是贼偏得以逸而待劳,乃兵家之所惮也。
言之前代,则武王伐纣,出关而复还;
论之近事,则武文征权,临江而不济。
岂非所谓顺天、知时、通于权变者哉?
兆民知圣上以水雨艰剧之故,休而息之,日后有衅,乘而用之,则所谓悦以犯难,民忘其死者矣(《魏志·王肃传》)
陈政本疏 曹魏 · 王肃
 出处:全三国文 卷二十三
除无事之位,损不急之禄,止浮食之费,并从容之官。
使官必有职,职任其事;
事必受禄,禄代其耕,乃往古之常式,当今之所宜也。
官寡而禄厚,则公家之费鲜,进仕之志劝。
各展才力,莫相倚杖。
敷奏以言,明试以功。
能之与否,简在帝心。
是以唐虞之设官分职,申命公卿,各以其事,然后惟龙为纳言,犹今尚书也,以出内帝命而已。
夏殷不可得而详,《甘誓》曰「六事之人」,明六卿典事者也。
《周官》则备矣,五日视朝,公卿大夫并进,而司士辨其位焉。
其《记》曰:「坐而论道,谓之王公;
作而行之,谓之士大夫」。
及汉之初,依拟前代,公卿皆亲以事升朝,故高祖躬追反走之周昌武帝遥可奉奏之汲黯宣帝使公卿五日一朝,成帝始置尚书五人。
自是陵迟,朝礼遂阙。
可复五日视朝之仪,使公卿尚书,各以事进。
废礼复兴,光宣圣绪,诚所谓名美而实厚者也(《魏志·王肃传》)
尚书 曹魏 · 王肃
 出处:全三国文 卷二十三
太和六年尚书王肃,以曾子问唯祫于太祖,群主皆从,而不言禘,知禘不合食。
答曰:「以为祫禘殷祭,群主皆合,鼗祫则禘可知也(《通典》四十九)」。
答刘氏弟子问 曹魏 · 王肃
 出处:全三国文 卷二十三
司徒广陵陈矫字季弼,本刘氏,养于陈氏。
及其薨,刘氏弟子疑所服,以问王肃
答曰:「昔陈司徒丧母,诸儒陈其子无服,甚失礼矣。
为外祖父母小功,此以异姓而有服者。
岂不以母之所生,反重于父之所生?
不亦左乎?
为人后者,其妇为舅姑大功。
妇他人也。
犹为夫故父母降一等,祖至亲也,而可以无服乎?
推妇降一等,则子孙宜依本亲而降一等(《通典》六十九)」。
山阳公称皇配谥疏 曹魏 · 王肃
 出处:全三国文 卷二十三
昔唐禅虞,虞禅夏,皆终三年之丧,然后践天子之尊,是以帝号无亏,君礼犹存。
山阳公承顺天命,允答民望,进禅大魏,退处宾位。
公之奉魏,不敢不尽节;
魏之待公,优崇而不臣。
既至其薨,敛之制,舆徒之饰,皆同之于王者。
是故远近归仁,以为盛美。
且汉总帝皇之号曰皇帝,有别称帝,无别称皇,则皇是其差轻者也。
故当高祖之时,土无二王,其父见在而使称皇,明非二王之嫌也。
况今以赠终,可使称皇,以配其谥(《魏志·王肃传》)
尚书访 曹魏 · 王肃
 出处:全三国文 卷二十三
景初中明帝崩于建始殿,殡于九龙殿
尚书访曰:「当以明皇帝谥告四祖,祝文于高皇称玄孙之子,云何」?
王肃曰:「礼称曾孙某,谓国家也。
荀爽郑玄说皆云:『天子诸侯事曾祖以上,皆称曾孙』」。
又访:「案汉既葬,容衣还,儒者以为宜如文皇帝故事,以存时所服」。
王肃曰:「礼虽无容衣之制,今须容衣还而后虞祭,宜依尸服卒者上服之制。
生时亵服,可随所存,至于制度,则不如礼。
孔子曰『祭之以礼』,亦为此也。
诸侯之上服,则今服也。
天子不为命服,然亦所以命服之上也。
案汉氏西京故事,月游衣冠,则容衣也。
言冠以正服,不以亵衣也」。
尚书又访:「容衣还,群臣故当在帐中,常填卫见」。
王肃曰:「礼不墓祭。
而汉氏正月上陵,神座在西序东向,百辟计吏前告郡之谷价,人之疾苦,欲先帝魂灵闻知。
蔡邕以为礼有烦而不可去,事亡如存。
况今无填卫之禁,而合于如事存之意,可见于门内,拜讫入帐,临乃除服(《通典》七十九)
答武竺访 曹魏 · 王肃
 出处:全三国文 卷二十三
尚书郎武竺有同母异父昆弟之丧,以访王肃
子思书曰:「言氏之子达于礼乎?
《礼》:『父同居服周』。
则子宜大功也(《通典》九十一)」。
禘祭议 曹魏 · 王肃
 出处:全三国文 卷二十三
宣皇后太和四年六月崩,至六年三月,有司以今年四月禘告。
王肃议曰:今宜以崩年数。
春秋鲁闵公二年,夏禘于庄公
是时缞绖之中,至二十五月大祥,便禘,不复𧝓,故讥其速也。
四年六月宣皇后崩,二十六日晚葬,除服即吉,四时之祭,皆亲行事。
今当计始除服日数,当如礼,须到𧝓月乃禘(《通典》四十九)
又奏 曹魏 · 王肃
 出处:全三国文 卷二十三
赵怡等以为皇帝崩二十七月之后,乃得禘祫。
王肃又奏,如郑玄言,各于其庙,则无以异四时常祀,不得谓之殷祭,以粢盛百物、丰衍备具为殷之者。
夫孝子尽心于事亲,致敬于四时,比时具物不可以不备,无缘俭于其亲累年,而后一丰其馔也。
夫谓殷者,因以祖宗并陈,昭穆皆列故也。
设以为毁庙之主皆祭谓殷者,夫毁庙祭于太祖,而六庙独在其前,所不合宜,非事之理。
尚书难臣,以曾子问唯祫于太祖,群主皆从,而不言禘,知禘不合食。
臣答以为禘祫殷祭,群主皆合,举祫则禘可知也。
《论语》、孔子曰:禘自既灌而往者,吾不欲观之矣,所以特禘者,以禘大祭,故欲观其盛礼也。
禘祫大祭,独举禘,则祫亦可知也。
于《礼记》则以祫为大,于《论语》则以禘为盛,进退未知其可也。
汉光武时下祭礼,以禘者毁庙之主皆合于太祖,祫者唯未毁之主合而已矣,郑玄以为禘者各于其庙,原其所以,夏商夏祭曰禘,然其殷祭亦名大禘,《商颂》长发,是大禘之歌也。
至周改夏祭曰示勺,以禘唯为殷祭之名。
周公以圣德用殷之礼,故鲁人亦遂以禘为夏之名,是以《左传》所谓「禘于武宫」,又曰「烝尝禘于庙」,是四时祀非祭之禘也。
郑斯失矣。
至于经所谓禘者,则殷祭之谓,郑据《春秋》,与大义乖(《通典》四十九)
郊庙乐舞议 曹魏 · 王肃
 出处:全三国文 卷二十三
《周官》以六律、五声、八音、六舞大合乐,以致鬼神,以和邦国,以谐兆庶,以安宾客,以悦远人。
是谓六同,一时皆作。
今六代舞独分用之,不厌人心(《隋书·音乐志上》,任昉王肃议。)
王国相宜为国王服斩衰议 曹魏 · 王肃
 出处:全三国文 卷二十三
尚书左丞王[B21G]除陈相,未到国而王薨,议者或以为宜齐缞,或以为宜无服。
王肃云:「王国相,本王之丞相,案汉景帝时贬为相,成帝时使理人。
王则国家所以封,王相则国家使为王臣,但王不与理人之事耳。
而云相专为理人,不纯臣于王,非其义也」。
今[B21G]至许昌而闻王薨,姓名未通,恩纪未交,君臣未礼,不责人之所不能,于义未正服君臣之服。
《传》曰:「策名委质,贰乃辟也。
若夫未策名,未委质,不可以纯君臣之义也」。
《礼》:「妇人入门,未三月庙见死,犹归葬于其党,不得以六礼既备,又以入室,遂成其妇礼也」。
则臣之未委质者,亦不得备其臣礼也。
曾子问曰:「娶女有吉日而女死,如之何」?
孔子曰:「婿齐缞而吊,既葬而除之,夫死亦如之,各以其服。
如服斩缞,斩缞而吊之,既葬而除之也」。
今[B21G]为王相,未入国而王薨,义与女未入门夫死同,则[B21G]宜服斩缞,既葬而除之,此《礼》之明文也。
《礼》曰:「与诸侯为亲者服斩。
虽有亲,为臣则服斩缞也」。
臣为其君服之,或曰宜齐缞,不亦远于《礼》乎(《通典》八十八)
马昭 西晋 · 孔晁
 出处:全晋文 卷七十三
马昭王肃曰:「《周礼》,仲春,令会男女。
《殷颂》:天命玄鸟,降而生商。
《月令》:仲春玄鸟至之日,祀于高媒,玄鸟孚乳之月,以为嫁娶之候」。
孔晁答曰:「《周官》云: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。
此谓霜降之后,冰泮之时,正以礼婚者也。
次言『仲春令会男女,奔者不禁』。
此婚期尽,不待备礼。
玄鸟至,祀高禖,求男之象,非嫁娶之候」。
又难曰:「《诗》云:『有女怀春,吉士诱之』,『春日迟迟,女心伤悲』,『嘒彼小星,三五在东』,『绸缪束刍,三星在隅』,『我行其野,蔽芾共樗』,『仓庚于飞,熠耀其羽』。
凡此皆兴于仲春,嫁娶之候」。
曰:「『有女怀春』,谓女无礼,过时故思。
『春日迟迟』,蚕桑始起,女心悲矣。
『嘒彼小星』,喻妾侍从夫人。
『三星在隅』,孟冬之月,参见东方,举正昏以刺时。
『蔽芾其樗』,喻行遇恶夫;
『熠耀其羽』,喻嫁娶盛饰。
皆非仲春嫁娶之候。
玄据朝尽之教,以为正婚,则奔者不禁,过于是月(《通典》五十九)」。